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31.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,有点简单,但思维足够正确。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。事实上,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。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,这太阳放出光芒,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,还能理解。在天堂,这光是强烈的(AC 1117, 1521-1522, 1583, 1619-1632, 4527, 5400, 8644)。在天堂,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(AC 1053, 1521, 3195, 3341, 3636, 4415, 9548, 9684, 10809)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(AC 3195, 3222, 5400, 8644, 9399, 9548, 9684)。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(AC 2776, 3138)。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(AC 1524, 3138, 3167, 4408, 6608, 8707, 9128 [原文9126], 9399, 10569)。
2324.“罗得正坐在所多玛城门口”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,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,就是此处“罗得”所代表的人;这些人虽生活在恶人当中,但与他们分开了,这由“坐在所多玛城门口”来表示。这从“罗得”的代表,以及“城门口”和“所多玛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罗得的代表:当与亚伯拉罕在一起时,罗得代表主的感官层,或感官知觉,因而代表祂的外在人,如第一卷所示(1428, 1434, 1547节)。但此处当与亚伯拉罕分开时,罗得不再代表主,而是代表那些与主同在的人,即教会的外在成员,也就是那些处于仁之良善,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。
事实上,在本章,罗得代表教会的外在成员,或也可说外在教会的性质,不仅包括它一开始的性质,还包括它在发展中,以及结束时的性质。“摩押”和“亚扪人”就表示该教会的结束,蒙主的神性怜悯,这一点可从下文所描述的一系列事件清楚看出来。在圣言中,一个人代表许多连续状态是很常见的,这些状态以这个人生活中的连续行为来描述。
“城门口”的含义:“城门口”是一个城市进、出的地方;因此,“坐在城门口”在此的确表示与恶人在一起,但仍与他们分开了;这就是教会中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通常的情形。他们虽生活在恶人当中,但仍与恶人分开了,不是在民间社会上分开了,而是在属灵生活上分开了。“所多玛”表示总体上的邪恶,或也可说恶人,尤其教会里的恶人,如前所述(2322节)。
2777.“在一座山上”表示神性之爱。这从“山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山”是指爱(参看795, 796, 1430节),在此是指神性之爱,因为它论及主。至于那爱的性质,可参看前文(1690, 1691e, 1789, 1812, 1820, 2077, 2253, 2500, 2572节)。由于主出于神性之爱在试探中争战并得胜,也出于神性之爱圣化并荣耀祂自己,所以在本节,亚伯拉罕被吩咐“在摩利亚地的一座山上”将以撒献为燔祭。以下事实使这种代表变得清晰起来,即:大卫造祭坛,所罗门建圣殿,都是在摩利亚山上(2775节)。献燔祭和祭物的祭坛和后来的圣殿一样,都是主的主要代表。祭坛是主的主要代表,这一点可见于921节,也清楚可见于诗篇:
他们要带我到你的圣山,到你的居所;我就进到神的祭坛前,到我欢喜快乐的神那里。(诗篇43:3-4)
“圣殿”也是祂的代表,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:
耶稣说,你们拆毁这殿,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。但耶稣是指着祂身体的殿说的。(约翰福音2:19, 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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